來源:鹽田區(qū)商務局發(fā)布時間:2025-02-19
答:禁止市場主體在名稱中新申報使用下列字樣: 虛擬貨幣;虛擬資產;加密貨幣;加密資產;金控;財富管理;財富投資管理;網貸;網絡借貸;P2P;股票配資;期貨配資;股權眾籌;產登;產交;產信登;登記備案;信用資產登記備案;信用資產交易;資產備案登記;信用資產備案;金融資產備案;金融資產登記;金融產品備案;金融產品登記;資產登記服務;金融資產交易;金融交易中心;資產備案中心;資產交易管理;金融資產服務;信用資產服務;產權交易服務;外匯按金;外匯保證金;結售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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